第一百零三章 雖離乃復有私
人在出事之前,都有一種預感,或者可以說,他已經看清楚了形勢,知道距離自己出事不遠了。
張九齡就是如此。
他在被罷相之前,已經察覺到了一絲端倪,那個時候,他就已經向李林甫低頭了,想著以緩解矛盾的方式,避免自己過早下臺。
但那個時候的李林甫,怎麼可能放過他,自然是一鼓作氣,鐵了心將張九齡給幹了下去。
張九齡就曾勸說過嚴挺之,不要跟哥奴對著幹,但嚴挺之這個人還挺硬氣,直接在眾人面前大罵李林甫,結果就是,他比張九齡更早一步滾出了長安。
嚴挺之先是被貶去了洺州,去年又轉遷絳州。
眼下的嚴挺之,就在絳州刺史府的後院,獨自一個人溜達。
漫無目的,就這麼揹著雙手,來回的轉圈圈,這是他習慣的思考方式。
他今年六十八歲,按理說已經接近致仕之年,但他的身體卻非常好,雖然外貶已有四年之久,但是他從未有一刻停下對長安的思念。
他一直都覺得,那裡才是他的舞臺。
嚴武就站在屋簷下,也不做聲,就這麼注視著自己的老爹來回晃悠。
他還年紀小,很多事情都不明白,他甚至一直認為,他爹外貶,是因為當年幫王元琰說話。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
那活該!
開元二十四年十一月,蔚州刺史王元琰,坐贓下獄,罪名是什麼呢?就是徇私枉法,貪汙腐敗一類的。
刺史一級,這已經是大官了,所以需要三司會審,最後的結果自然也是證據確鑿,罪名成立。
但是,嚴挺之在私下裡積極奔走,託關係找門路,為王元琰求情。
為什麼呢?因為王元琰的妻子,是嚴挺之的前妻,兩人早年關係不睦,和離了,嚴武的媽裴氏,這是第二個老婆了。
當時這件事鬧得很大,李林甫抓住機會,集結朋黨,猛攻嚴挺之。
而張九齡發覺不妙,選擇硬保,畢竟是自己的小弟,肯定得護著不是?
於是他直接面見聖人,幫嚴挺之說話,意思是這事跟嚴挺之沒有關係,就因為王元琰的妻子是嚴挺之的前妻,就被別人抓住這一點誣告嚴挺之。
他還為嚴挺之辯解,說什麼嚴與前妻沒有感情,有感情的話怎麼會和離呢?
而當時因為各種原因,已經對張九齡非常不滿的李隆基,直接來了一句:雖離乃復有私。
聽到這句話之後的李林甫,猜測出了皇帝的心意,轉而將嚴挺之結黨營私,上升到了張九齡結黨營私。
雙方你來我往,互相攻訐。
這下好了,嚴挺之先滾蛋,張九齡和裴耀卿被定性為同黨,同一天被罷了宰相。
嚴武因此覺得自己的老爹,是自作孽,你管前妻那點破事幹什麼?
“大郎,你過來,”
一棵柳樹下,嚴挺之朝兒子招了招手。
嚴武撇了撇嘴,走過去道:
“啥事?”
嚴挺之囑咐道:“明日,你便隨你的阿孃一起回長安,期間任何人問起,你們為什麼來,都只說是探親,別的,一概不能提,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