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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國家資源不容染指(第2頁)

頓了一下,鍾正乾又道:“根據國安部提供的信息,國內很多富豪以及官員都去過緬北,享受過那裡的娛樂……這事我先不提,我想說的是,國外的事不歸咱們管,可國外的勢力把手伸了進來,盯住了咱們國家的資產,這事就不能算……你們覺得呢?”

“我也是這個意思。”林瑞淵表態。

“同意。”芮小芳接著表態。

一二把手都同意,其餘省常委全部跟本附和。

鍾正乾很滿意。

“大家的意見,我會上報給zy,這兩個億,必須追回來。”

“國家資產,不容染指。”

鍾正乾調子起得很高。

可祁同偉知道,調子起的這麼高,主要還是想借著這兩億的由頭,重點打擊緬北那邊的囂張氣焰。

為什麼?

這些年來,緬北那邊可一直不安分,經常以各種手段,把國人騙到對面,然後進行綁架和勒索。

還有,就像鍾正乾說的那樣,緬北的娛樂場所,已經成了很多國內富豪的後花園。

國內賺錢緬北花,對他們來說,瀟灑過了,錢花的值得,可對國家來說,這就是國有資源外流。

絕不允許。

但咱們國家是禮儀之邦,如果想插手境外,就得需要個理由。

正好,這兩個億就是最好的理由。

會開到這裡已然差不多。

接下來,由鍾正乾做個總結就好。

“事已經發生了,咱們不能逃避,該解決的問題都得解決。”

“首先,是如何追回這兩個億,具體情況,我會上報給zy,再做下一步決定。”

“第二,陽光工程在陝甘活動了半個月,有關部門肯定是失職的,必須追究責任。”

“第三,這麼多人被騙,肯定會引起社會恐慌,安撫工作一定要做好。”

“第四,也是最重要一點,陽光工程之所以能行騙成功,主要因為咱們的內部,出現了賴清偉這樣的腐敗分子,至於還有沒有下一個賴清偉,我不知道……不過,紀委部門接下來,要嚴查這一塊,再有類似事件發生……沙書記,何書記……不是檢討這麼簡單了。”

“林書記,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林瑞淵想了想,沒有立刻宣佈會議結束,而是扭頭望向祁同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