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藏 作品

第二百四十章 無利不起早的商人

祁同偉年紀大嗎?

不大。

29歲!

真正的風華正茂。

張伊雯呢?

27歲。

方小海和金凱也一樣,都是27歲。

29歲和27歲沒有代溝。

不過,祁同偉還是想把空間留給三人,讓他們暢所欲言,不要有壓力。

年輕人嘛,得有私人空間。

至於兩個少年會不會留在延遠縣,祁同偉不會強求。

為國謀利自然偉大。

可不是每個人的想法都一樣,如果他們想去國外,或者更好的地方發展,祁同偉也會祝福。

人生就是這樣。

思維不同,不要把自已的想法,強加在別人頭上。

不公平的。

就這樣,三個年輕人在二樓喝著洋酒,回憶著青春歲月。

祁同偉也沒閒著,正和盧萬三談延遠縣第三產業發展。

“祁書記,咱們縣的工業如日中天,老闆們都掙到了錢,老百姓也掙到了錢,要我說,必須多開幾家酒店。”

“盧老闆,第三產業可不止酒店,你就沒想過乾點其他的?”

“不需要,我是商人,賺錢永遠是第一位。”說話間,盧萬三回頭,指著大富豪酒店,“這個店,週一到週五的營業額,不低於五千,週六週日都能上萬,說實話,比搞廠子都賺錢。”

“祁書記,你看,這些老闆們開業得請吃飯,談合作得請吃飯,過生日還得請吃飯,咱們延遠縣就我一家大酒店,都快忙不過來了。”

“還有,前兩天吳家莊的村支書,到我這酒店訂了十五桌,你猜幹什麼?”

“兒子要結婚,他們要面子,就選了咱們酒店。”

“賺錢啊,真賺錢!”

“酒席,一桌200塊,十五桌就3000,一共吃兩頓,毛利潤就是6000。”

“延遠縣的工資上去了,最直觀的就是消費能力跟著提升。”

“所以,我還想再開個酒店。”

“比這還大的酒店。”

“祁書記,要不這樣,只要你同意,我立刻籌備這事。”

“掙到的錢,也能帶動經濟和稅收。”

“怎麼樣?”

生意人就是生意人,盧萬三滿腦子都是賺錢,延遠縣剛好起來,不用過多宣傳,嗅覺夠用的老闆,已經在行動。

祁同偉搖搖頭,沒有立刻允諾。

“盧老闆,開酒店是好事,不過有這個想法的不止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