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家事與律法(第2頁)
“縣委書記是幹嘛的?”
“大官,很大的官!”老支書翻了一個白眼,“咱們縣最近幾個大工程,都是他弄起來的,到地方別亂說話,都精神一點。”
“哦,支書,你知道啥事嗎?”
“聽說了一點。”老支書有些無奈,“好像是老王家又要賣孩子,被她家的兒媳婦給舉報了,縣委書記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不對啊,王家嫂子賣的不是自已的孩子嗎?這縣委書記也要管?”
“法盲,你特麼就別說話!”老支書提前打預防針,“到地兒後,說話都經過腦子一點,惹縣委書記不高興了,我回來收拾你們。”
“……”
另一邊。
村東頭。
一盞大燈下。
“小張,一會兒我給大王村開會的內容,你一字不漏,全部記下來。”
“所有內容,我都要上報紙,讓全縣人都知道,販賣人口是什麼下場。”
祁同偉神色肅穆。
張伊雯拿著紙和筆,用力地點點頭。
說實話,這是她第一次見縣委書記這麼認真,心裡有些慌慌的。
要知道,在那個年代,延遠這種地方,像花花樂樂這種女孩的命運,不是個例。
上個縣委書記,也遇到過同樣的事。
當時呢,那個縣委書記選擇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事也就過去了。
可祁同偉不同。
他的雙目似乎一直燃燒著怒火。
有種誓不罷休的感覺。
人員到齊。
祁同偉也不想浪費時間,招了招手後,程度將人販子帶到了燈光下。
那盞大燈是公家的,平時就是方便農民夜裡收小麥用的,可亮了。
燈光下,人販子滿臉是血,捂住骨折的手指,看著黑壓壓人群,有些恐懼,也有些疑惑。
和他成為鮮明對比的是祁同偉。
腰桿筆直,目光如炬。
“各位,耽誤一下你們寶貴的時間。”
“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叫祁同偉,延遠縣的縣委書記,也可以說是延遠縣最大的官。”
“今天我過來,沒別的事,就是抓人販子,順便給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識。”
“根據我國刑法條例,販賣人口情節嚴重者,可以處以無期徒刑,以及死刑!”
聽到“死刑”兩個字,雙手被拷的人販子,臉色瞬間煞白,褲襠也溼了一片。
腥臊味瞬間瀰漫開來。
“冤枉,冤枉,我不是人販子,我和王家嫂子說好了,她同意了,我才把孩子帶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