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見月明 作品
第825章 看熱鬧的董事(第2頁)
“代董事長,這份方案是您和董事長共同起草的嗎?”
“代董事長,這份方案中的提到的酒店,影院等,是通過新成立形式,而非搬遷整合形式入駐。
其中涉及到的注資股份配比歸屬等事宜,方案並沒有明確說明。
是繼續用奉天集團旗下的品牌?
還是奉天集團出資?
或者是股份佔比呢?
這筆資金是從新城區項目100億元啟動資金中出?
還是以各種形式出?
不論是哪種形式,都需要董事會逐項審議。
這份方案呈遞董事會之前。您事先和蕭董事長溝通過嗎?”
“代董事長,還有,財務組反饋。
近期入駐商家退定金現象越來越普遍。
這和你現在提上董事會的方案有什麼聯繫嗎?
如果只是為了應對這個現象。
我們還是希望你能和蕭董事長先溝通,嘗試別的方法。
事事都要董事會審定解決,未免浪費大家的時間!
影響奉天集團決策辦事效率!”
“是的,代董事長。
況且,蕭董事長沒有到會,也沒有委託,沒有書面意見,董事會就這樣越過蕭董事長去給出決議,未免不太合規吧?”
“說得對。
代董事長。
之前董事會決議。
新城區項目由你全權負責。
奉天集團資源任你調配。
董事會已經給出了最大讓步了。
現在你又提上來這麼一項議程。
還是先和蕭董事長溝通溝通吧。
讓蕭董事長來。
或者是給一份書面意見。
要不然,呵呵,我們,也是很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