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見月明 作品
第801章 討薪事件(第2頁)
看得出來是本人籤領的。
而且他們籤領的日期都相對集中,只有極個別是延後幾天的。
翻到徐大成那一欄的時候。
發現也是有簽字和按手印的。
男人一看見我已經翻到了他那一頁。
就無比憤慨地自證。
“他們都是讓我們提前簽字!
工資都是過好多天才給到我們的!
一般都是拖一個月再給!
我們都懂!
可是他就是不給我們幾個!
我們一沒有違反紀律,二沒有曠工,三沒有工作不達標!
他們憑什麼就不給我們這幾個!!”
我就把眼皮抬起來。
“你們幾個?”
“對!我們幾個!
他們受不了了!就回老家了!
我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男人快言快語回應著,語氣裡都是憂憤!
聽起來不像是假的。
可是出納提供的材料又都是真跡。
工資發放都是現金。
現場也沒有人證明男人的口供就是真的。
讓事情不好裁定。
沉默下來。
男人就開始急。
就開始口無遮攔。
“我就知道你跟他們是一夥兒的!
你一個女娃娃,你能看懂什麼?!”
嗯???
我一抬頭。
他們一個個就開始制裁男人。
一副以多欺少,恃強凌弱的樣子。
我就把工資發放籤領表擺到桌子上。
“首先有件事情是可以肯定的。
我們奉天集團關於農民工工資這塊都是專款專用的,並且是已經撥付下來的。
你們在現場是通過現金形式發放,由工人本人簽字認領並按手印。
你對這件事情也是認可的。並且承認你簽過字,按過手印。也承認這份工資發放籤領表的真實性。
至於你說你們是被叫來提前簽字按手印,工資後發。
又只有你們幾個沒有領到工資的事情。
涉及金額較大,人員較多,口說無憑。
即便是報警,也需要時間去調查核實。
你之所以選擇用這種極端方式。無非就是幾種原因。
一種是你報警了,但是也提供不了實質證據,一時半兒也得不到解決。
一種是你報警了,但是遭受了阻礙,沒有報警成功。
一種是你根本沒有報警,因為你知道你沒有實質證據,你想通過極端方法來逼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