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見月明 作品

第51章 霸總故意羞辱我,讓我持刀捅人(第3頁)

 我先去和學校說明了情況,申請校外網課完成最後的學時,然後專心跟進我的財產繼承以及債務清償的問題。

 律師跟我說:“按照規定,你只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範圍內清償債務。”

 接手的拍賣公司那邊跟我說:“很抱歉,加上之前確定的地皮,爛尾樓等,還有你們家的小別墅,拍賣總價仍然達不到兩個億的預期,如果要達到你清償債務的份額,需要拍賣月亮灣。月亮灣保守估值遠超過你的債務。或許你可以選擇拍賣月亮灣,保持其他資產?”

 我回答說:“我不會拍賣月亮灣的。”

 拍賣公司直接回復:“那麼很遺憾,需要對你們家的小別墅進行拍賣,才能夠最大程度減小你的債務危機。”

 我說:“給我三天時間收拾行李。”

 回到我和爸媽住了二十年的小別墅,我心裡裝著不捨,從屋內走到院子裡,用眼神撿拾和爸媽曾經美好回憶碎片。

 蕭謹言又再次出現在我身邊。

 我抹了抹眼淚,說:“你總喜歡這樣悄無聲息出現在別人身邊嗎?”

 蕭謹言回答說:“你現在是準備和我進行交易的合約者,在沒有完成交易之前,我都需要時刻關注你是否具備履約能力。”

 我心灰意冷道:“你真無情。”

 蕭謹言糾正我:“我想你應該清楚,你和我的關係不過是未來的交易夥伴。交易是利益互換,和感情無關。”

 “你走!我不想看見你!”我衝蕭謹言大吼。

 蕭謹言沒有回應我,直接離開。

 蕭謹言一走,我馬上就後悔了。

 我現在真的很需要有人陪著我。

 三天後。

 我搬出了我的小別墅。

 看著工作人員給它打上封條。

 我暗暗發誓:“林海月明。總有一天,要讓殺人兇手嚐嚐你今天受的屈辱。總有一天,你一定要讓殺人兇手付出代價。總有一天,你要奪回你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