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見月明 作品

第30章 因為是女孩,爸媽死後,沒有繼承資格(第2頁)

 員工代表們立即得了命令般,從我身邊走去。

 我上去追,大伯立即拽住我的手臂,教訓起我來。

 “怎麼那麼不懂事呢?人家搬就搬了唄。”

 我甩開大伯的手,憤怒道:“這是我們家的東西,你憑什麼替我們做決定,隨意處置它們?”

 “憑什麼?憑我是你大伯。你爸的親哥。你爸都得聽我的。”大伯蠻橫道,用血緣關係體現他的權利。

 我胸中噎著一口氣,我皺著眉頭,臉拉得很長。

 我問大伯:“你懂不懂法?這是我家,這些東西都是我家的財產。懂嗎?你無權隨意處置。還有,我家的門鎖是不是你砸壞的?”

 大伯立即擺出一副“小屁孩就是不懂事”的嫌棄表情。

 教訓我道:“我不就是帶著公司員工代表來過你們家要求提前交付工資時間嗎?你大白天掛鎖不就是為了防我再次來你們家討工資嗎?公司上下幾十號人都等著工資,不給就要鬧起來了。我是給你爸媽打工,但我也是你親大伯。現在你爸媽不在了。那些員工又天天鬧。如果不拿出點什麼補償他們。他們會不會上家裡來綁架你?我這是在幫你散財保命。你懂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