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見月明 作品

第2章 爸媽破產後,我看清親戚面目(第3頁)

 我瞬間明白了。

 原來嬸嬸之前對我們客氣都是裝的。

 什麼外邊給開一個月八千塊的工資?

 她一個小學文化的中年婦女,如果手上有技術,能去做保姆月嫂之類的,我完全能相信她拿得起那些工資。

 但是她一個回家就打孩子的人,髒話張嘴就來,打架都被說了好幾次的人。

 出去打工,最長的都幹不過一年,每次不是偷拿東西回家,就是偷懶不做事被辭退了。

 這樣的人,她怎麼拿一個月八千塊。

 還有,當初明明就是她三天兩頭帶著一筐雞蛋來我們家,話裡話外要求我爸媽給她安排一份工作。

 要求是工作輕鬆,不用打卡,工資一個月一萬起步,還起碼是個領導崗位,能管人。

 說完事以後,她還反覆誇她帶來的雞蛋多健康多好吃,非要我們當場炒了給她做一桌子菜,吃完了,抹了滿嘴油,才回家。

 臨走的時候,還要一步三回頭地交待我爸媽:“一定別忘了。要事少錢多,還是個能管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