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頁)
似乎隨時會有什麼未知的龐然大物冒出來,一口將她吞掉。
連個挖坑埋自己的機會都不留給她。
總之,現在但凡有一丁點風吹草動,便讓她如坐針氈,風聲鶴唳。
唯一讓她有點安全感的,也就是那至今仍昏迷不醒的青年了。
無論怎麼看,野外過夜都不是個怎麼明智的選擇,但是?
獨自去探索這詭異陌生的世界,也絕非什麼最優解。更遑論隨時還有可能遇到居心叵測的人。
時間倒回兩個小時前。
正當莊曉準備離開,尋找出路時,躲在灌木叢後的她,就親眼目睹了一場謀殺,或者說是拋屍。
那一刻,剛剛滋生出的想獨自求生的小人兒秒碎成渣渣。
人往往更容易同情於弱者。
顯而易見,這情況不論是單純的謀殺,亦或是單純的拋屍,山坡上的那群人也都絕非什麼良善之輩。
畢竟哪個善良可愛的人能幹出荒野拋屍這種勾當。
也就是說無論是自然環境評估或是人文環境評估,這個世界對她都不算友好。
甚至可以說是非常惡劣。
外有“豺狼虎豹”環繞,內有橫“屍”在側,人生艱難呀…….
如此境況下,丟掉小命與風餐露宿二者相比較而言,她選擇後者。
萬一遇到什麼野獸,旁邊這不是還有一盤葷菜頂著嗎!
後來後來的好多次,她都為之慶幸,葷菜醒了,而她尾隨葷菜離開了。
不然,他們兩個加起來都湊不齊半盤葷菜。
在這個姑娘今天第八次將手指放在她鼻端的時候,霍驍就已經醒過來了。
雖然意識還是昏昏沉沉,不過卻也足以讓他記起來發生了什麼事情。
是的,他霍驍,常年戰力排名前三的傭兵團隊長,對了,現在應該算是前隊長了。
居然有一天被人打劫,拋“屍”了。
這要是被他從前的隊友知道,怕不是會被人笑掉大牙。
說實話,他一點也不想死。
他想活著。
即使退出傭
兵團,從安全區離開,頂著如今破敗孱弱的身體,如同廢人一樣的活著,他依然想活著。
如果一個人連死都不怕了,那這世上還有什麼可以讓他害怕的呢。
在廢土,活著,才是最讓人生畏的事情吧。
原本霍驍打算就這樣昏著,等這姑娘離開後就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