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再怎麼樣,人都沒了。(第2頁)

 陳家俊嘆氣:“要是我也能有份工作就好了。

 那我們就能永遠在一起了。可惜,一個工作最少也要幾百塊。

 我沒有那麼多錢。敏,我不想離開你。”

 然後,她做了什麼呢?

 她回家偷了父母要給妹妹買工作的錢。

 她們家一共三個孩子,她高中畢業,又會用縫紉機,考上了製衣廠的普工。

 她妹妹今年十六,高中畢業,如果沒有工作,就要下鄉了。

 父母已經和人商議好,給她買一份工作。

 弟弟還在上學。

 這樣的話,她們家就都可以在城裡了。

 結果,她把錢給了陳家俊。

 父母震怒,妹妹恨他,弟弟看她就像個陌生人。

 最後的結果,就是自己把工作給了妹妹,然後下鄉了。

 陳家俊在她走後不到一個月就訂婚了。

 她父母也去找過公安,說陳家俊盜竊。

 可惜沒有證據。

 對陳家俊無可奈何。

 也去陳家鬧過。

 奈何陳家人多勢眾。

 她父母反而被奚落一頓。

 林敏又抹一把淚。

 看著手裡的眼淚,看看手上的繭子。

 這哪是淚啊?

 這是腦子裡的水啊!

 現在都出來了,她也清醒了,真好。

 可惜她沒有退路了。

 摸摸肚子。

 沉默繼續掉眼淚。

 她不能再一次害了爹媽,她不能害的妹妹弟弟找不到一個好姻緣。

 如果她未婚先孕的事情傳出去。

 那她的家人又將再一次被她連累。

 既然所有的一切都是因為她而起的,那就讓她結束這一切吧。

 想到這裡,林敏起身。

 在清凌凌的月光下,一步一步往河裡走。

 今晚的河水真冷啊!

 林敏不自覺的打了個寒顫。

 就在這時,她聽見一聲殺豬似的驚呼“救命啊!殺人了,救命啊!救…”

 呼救聲傳出老遠。

 林敏看看腳下的水。

 又摸了下肚子,咬咬牙,做出一個決定。

 在河邊撿起一根棍子,循著聲音就跑過去了。

 到了門口,她發現這家她還挺熟的,是蕭大壯的家。

 此時大門敞開,幾個一身黑衣的人,氣急敗壞的從裡面出來。

 “草,真是要財不要命!”

 其中一人低聲罵道。

 “小點聲,快點去下一家。”另一年長一點的聲音,立即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