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小張 作品

第412章 不省人事(第2頁)

 沒一會兒,鳳仙要輸了。為啥呢?白天打上衙門,又騎了一天馬,累得不行,還中了蒙汗藥,剛被灌醒沒多久,四肢還不靈活呢,又是小腳穿著男人的靴子,不利落得很,能不輸嘛。一個不小心,就被蘭孃兒一腳踢躺下了,“咕咚” 一聲倒地上。乾媽媽趕緊拿繩子過來,把鳳仙四馬攢蹄捆起來。蘭孃兒一笑:“哼,就你這本事,還敢跟姑娘我動手?媽呀,你殺還是我殺?” 媽媽說:“我殺。” 就把鳳仙的刀拿起來要動手。

 蘭孃兒說:“媽呀,你殺他之前問問他,別讓他後悔。” 媽媽說:“好丫頭,你看看,你這事兒整的。” 走到鳳仙面前說:“生死兩條路,你可得想清楚了。”

 鳳仙心裡琢磨:“我要是死了,就跟根草似的,誰去救我爹呢?再說秋葵也活不了了。不如先答應這事,把命保住。我雖然是女兒身,但用的是艾虎哥哥的名字,這事兒應承下來,就當是給艾虎哥哥定了門親事。” 就說:“媽媽別殺我,我答應這事兒。” 媽媽說:“這不就對了嘛。”

 蘭娘說:“媽呀,讓他留點東西。” 媽媽說:“喲,孩子,你去一邊兒,我懂。” 然後解開繩子。鳳仙拍拍身上的土,過來給媽媽見禮。媽媽說:“喲,姑老爺!歇著吧。可不是我說啊,咱這親事算是定了,你多少得留點東西。” 鳳仙點點頭,過去一看,自己包袱還開著呢,還好沒丟東西。拿出一塊碧玉佩,交給媽媽當定禮。巧了,這東西是北俠給他的,誰知道暗地裡這就是定親的信物呢,鳳仙自己都不知道。

 各位哈,前面說了,這本書跟別的不一樣。他們是鳳仙走路的時候,假裝是未過門的女婿。大家想想,鳳仙可是千金之體,她要是知道自己配給艾虎了,哪能冒充艾虎的名字呢?這事兒啊,是北俠跟沙龍暗地裡說好的,放定時就是這塊碧玉佩。還是北俠當面給的,算是初次見面的禮。秋葵背地裡還不樂意呢,抱怨北俠說:“給姐姐,不給我。” 現在這玉佩又定了蘭孃兒。

 媽媽接過定禮,鳳仙問:“岳母到底姓啥呀?” 媽媽說:“姑老爺,你岳父活著的時候,姓甘,叫甘茂,外號九頭獅子,可有本事了!我女兒的本事就是跟他學的。”

 鳳仙又問岳母:“我這個從人咋樣?” 媽媽說:“這兒有半碗涼水,灌下去就好了。姑老爺,你去灌他,我去準備點好酒好菜。” 鳳仙說:“行。” 媽媽出去了。蘭娘沒走,在院子裡說:“媽呀,一不做二不休,把上房屋裡那個瘦鬼也救了吧。今天要是把瘦鬼殺了,血跡到處都是,不吉利。” 媽媽說:“我就恨他跟我開玩笑。” 蘭娘說:“得,你就行點好吧。”

 鳳仙把秋葵灌活了。秋葵一問咋回事,鳳仙就把之前的事兒從頭到尾說了一遍。秋葵一開始挺生氣,後來一聽給艾虎哥哥定了親事,也就算了。

 突然聽到上房屋裡 “淜撐淜撐” 的聲音,就跟擂牛似的,還有人哎喲哎喲地亂嚷:“姑爺,快過來勸勸吧!” 又聽到有人說:“哈哈!你四老爺我整天打雁,今天被雁啄了眼。” 接著又打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