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677章 江北大學團委書記彭越
說實話,這一刻,宋思銘也有些為難。
他能給方中剛什麼建議?
建議方中剛自認倒黴,擔下十多萬的維修費?
從原則上講,這肯定是不對的。
畢竟,錯不在方中剛。
方中剛之前認全責,很大程度上,是對方的身份使然,甚至那位交通局的領導有利用身份,欺壓方中剛的嫌疑。
但要說,重新定責,讓交通局那位領導自己承擔維修費,指不定哪天,還真就弄一雙小鞋給方中剛穿上。
現在的瀾滄縣,形勢錯綜複雜,交通局那邊是什麼情況,宋思銘也不太瞭解,即便他出面調和,人家也不見得給他面子。
就比如之前林業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規劃局,環保局的四位局長,已經旗幟鮮明地站在縣委書記倪文昭一邊。
不主動找他的麻煩就不錯了,他上門的話,只會自討沒趣。
見宋思銘半天沒說話,一直凝眉思考,範中舉果斷站出來解圍:“剛子,你這個事兒就不叫事兒,我認識縣交通局的一位副局長,一會兒,我給他打個電話,讓他幫忙從中說和一下,對方是小轎車,肯定有全險,重新定一下責任,讓對方的保險公司修車,你再適當給點補償,這件事就過去了。”
“我覺得範總的建議不錯。”
範中舉的解圍,恰到好處,也都說到了點子上,宋思銘當即表示支持。
“那位交通局的領導,看著可不像好說話的人。”
回憶處理事故的過程,方中剛有些擔心地說道。
“如果他實在不同意,維修費我幫你出,等你什麼時候手頭寬裕了,再還給我。”範中舉很清楚,方中剛為難就為難在錢上。
“那隻能麻煩範總了。”
方中剛不想欠人情。
當初,成立運輸公司的時候,範中舉曾提出他出錢,方中剛出力,雙方各佔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賠了算範中舉的,賺了再分錢。
但方中剛沒答應,因為,範中舉明擺著就是支援他,和直接給他一筆錢沒什麼區別。
而這一次,沒有範中舉,這一關實在是過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