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渡@qimiaoUGtUK1 作品

第一卷 第603章 半個小時之內,我要見到人(第2頁)

    宋思銘說出自己的想法。

    提交證據也叫交換證據,原告被告互相看過對方的證據再開庭。

    歐建華財大氣粗,宋思銘非常擔心,歐建華看過相關證據之後,會用錢開路,在開庭之前把那些有效證據,變成無效證據。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就怕當庭提交,法院不予採信,以前有過類似的案例,想搞突然襲擊,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可最後法院不採信,偷雞不成蝕把米。”

    孔仁義說出當庭提交證據的弊端。

    “但二審,歐建華是當天提交的賬本。”

    宋思銘舉起另外一個實例。

    “我們畢竟不是歐建華。”

    孔仁義回應道。

    “是,我們畢竟不是歐建華。”

    宋思銘輕嘆一聲。

    他之前,找此案的主審法官詹元奎打聽了,法庭之所以採信歐建華的賬本,是因為歐建華的賬本,是經青山中院代理院長焦良策之手,臨時提交。

    他們不得不採信。

    但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並沒這樣的人脈資源,也不可能先把相關證據,交到焦良策的手上。

    “孔律師,我不是專業人士,剛剛就是隨口一說,到底是提前提交證據,還是當庭提交證據,還是要你來定。”

    怕影響到孔仁義的判斷,宋思銘做出說明。

    “我更傾向於按照流程,提前提交證據,當然,我也會跟當事人商量,看看當事人都是什麼意見。”

    孔仁義想了想,說道。

    “好,我明白了。”

    宋思銘對於孔仁義足夠信任,他相信孔仁義能替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做出最合理的選擇。

    結束了與宋思銘的通話,孔仁義看看時間,已經晚上七點了。

    律師事務所的其他律師,都已經下班了,除了他的辦公室還亮著燈,其他辦公室都是漆黑一片。

    整理好相關卷宗,材料,孔仁義鎖門下班。

    孔仁義走後十分鐘,隔壁的辦公室,門一開,走出一個人。

    一個小時後。

    歐建華翻看著剛剛接收到的圖片,圖片上都是經過標註的賬目,看一張,歐建華的臉色就青一分,到最後,完全是鐵青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