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渡@qimiaoUGtUK1 作品

第一卷 第574章 走向另一個極端



                “您都知道了?”

    陳輝吃了一驚。

    他沒想到,母親遠在幾百公里外的省城江臺,消息會這麼靈通。

    “是,我都知道了。”

    “但你知道,宋思銘現在是什麼情況嗎?”

    陳珊反問兒子陳輝。

    “宋思銘已經被瀾滄縣紀委留置,現在應該正在接受訊問。”

    陳輝回答道。

    “錯。”

    “宋思銘已經被釋放了。”

    陳珊糾正陳輝。

    “釋放了?”

    “不可能。”

    “證據確鑿,怎麼可能釋放?”

    陳輝根本不信。

    “一份購房合同,你就敢說證據確鑿,看來,我當初把你送到青山市紀委工作,就是一個錯誤。”

    陳珊黑著臉,說道。

    她的本意,是讓兒子陳輝在紀檢工作中,認識到規則為何物,卻不想陳輝卻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就是規則。

    “購房合同還不能說明問題嗎?”

    “宋思銘一年工資收入才多少,一百多萬,他不吃不喝,都得攢二十年。”

    陳輝搬出最簡單的算法。

    “誰規定宋思銘就只能有工資收入?他就不能有別的收入嗎?就算他沒有別的收入,人家就不能借錢買房嗎?”

    陳珊很難想象,自己能生出一個傻子。

    “借錢買一百八十平的房子,不合理。”

    陳輝梗著脖子回應道。

    “那中彩票行不行?”

    陳珊氣呼呼地說道:“幾率小,不代表沒有。”

    “其實,這些我都想到了,所以,我才沒有自己去查宋思銘,而是讓瀾滄縣的紀委書記孟前寬去查。”

    陳輝旋即解釋道。

    “讓孟前寬查,冤枉了宋思銘,跟你沒關係,都是孟前寬一個人的責任對吧?”

    陳珊問道。

    “理論上是這樣。”

    陳輝點點頭。

    “你也說了是理論上,現在,宋思銘知道是你鼓動孟前寬冤枉他,他特意找程奎說這件事,賬還是要算到你的頭上。”

    陳珊告知陳輝。

    “算到我頭上能怎麼樣?”

    “我就是提供了一份購房合同,我又沒有偽造證據。”

    “他還能把我吃了?”

    陳輝不以為意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