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552章 緩衝地帶
手套加工廠和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同屬弱勢群體,宋思銘不太相信,詹元奎對待同一類人,會是兩個標準。
在他看來,第一金屬公司案件的二審判決,出現這麼大的偏差,肯定是另有隱情。
而這個隱情,說不定就和新調來的黨組書記,代理院長,焦良策有關。
這也是他找秘書長龐世勳打聽焦良策的根本原因。
只是龐世勳並沒有提供什麼有效信息。
所以,宋思銘考慮著和持股員工見完代理律師孔仁義之後,就聯繫主審法官詹元奎,問問二審的判決依據究竟是什麼。
卻不想詹元奎主動把電話打過來了。
“詹副庭長,你好,這麼早給我打電話,有什麼事嗎?”
宋思銘其實已經猜到,詹元奎是為了第一金屬公司的案子,聯繫自己,但還是裝作什麼都不知道。
“宋鄉長,我想跟你聊一聊第一金屬公司的案子。”
詹元奎旋即說道。
“第一金屬公司的二審判決書,我看到了,與一審判決出入比較大,不知道詹副庭長是出於哪方面的考量,才會給出這樣的判決?”
宋思銘乾脆直截了當地問道。
“主要是被告歐建華和宏途公司,提供了一份新證據。”
“新證據顯示,當年,宏途公司與第一金屬公司存在正常的業務往來,第一金屬公司拖欠宏途公司一千萬元,同時,這些業務發生時,歐建華也不是宏途公司的老闆,第一金屬公司宣佈破產後的第六個月,歐建華才通過收購的方式,獲得宏途公司的控制權。”
詹元奎先將自己的判決依據,講述一遍。
“新證據……”
宋思銘聽完,眉頭蹙起。
按照詹元奎的描述,二審判決,好像也沒什麼問題。
畢竟,法官判案不能憑感覺,而是要講證據。
如果一審的時候,歐建華和宏途公司就提供了這項,那一審的青南區人民法院,也得判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敗訴。
但是,這裡面有一個問題。
有這樣的證據,歐建華和宏途公司,一審的時候為什麼不拿出來,為什麼非得等二審的時候,再來這麼一出絕地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