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人倍忙 作品

第一百四十六章 登聞鼓響

 董弘益做著暴富的美夢在賭場醉生夢死的時候。 

 京城發生了一件大事。 

 有人敲響了登聞鼓。 

 登聞鼓源於魏晉,有冤抑或急案者可擊鼓上聞。 

 “闕左懸登聞鼓,人有窮冤則撾鼓,公車上奏其表。” 

 前朝時,登聞鼓懸於朝堂之外,百姓若有窮盡申冤而不得公正審理之事,即可擊鼓上聞。 

 及至大夏朝,雖說也沿用了登聞鼓,但高祖皇帝自認治下吏治清明,百姓當無不可申訴之冤,且前朝時曾發生有人擊鼓冤告朝廷命官之事,因此將登聞鼓移到了午門外,並增加了敲登聞鼓的限制——凡擊鼓者,笞四十,後準其奏。 

 也就是說,但凡敲響登聞鼓的人,無論自認有多大的冤情,一旦擊鼓,先要鞭笞四十,然後才能訴冤。由通政司受理申訴之事,上達天聽,交由皇帝裁決。 

 因著這“笞四十”的限制,大夏朝的登聞鼓一已經幾十年未響過了。 

 今日午門外,那面蒙著厚塵的登聞鼓,竟然被人敲響了! 

 “咚!” 

 “咚!” 

 “咚!” 

 鼓聲激越,很快引來了百姓圍觀。 

 而通政司當值的鼓吏在聽聞鼓聲響起時,先是一愣,以為自己聽錯了,待看到外間圍觀百姓越來越多,才猛然驚醒!竟是有人敲響了登聞鼓! 

 有熱鬧看了! 

 大熱鬧! 

 一時間人潮湧湧。 

 小吏趕到鼓前一看,見是個身形精瘦,皮膚黝黑的青年。 

 少年身後地上,癱坐著一個頭發花白、狼狽憔悴的老婦。那老婦面龐浮腫,面色蠟黃,明顯是有病在身。 

 小吏已派人去通政司報信,他自己則一邊打量著這母子,一邊在心裡暗暗盤著,就憑這母子兩個,弱的弱病的病,也不知能不能捱過那四十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