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19章(第2頁)
說完,竟還有幾分慶幸。
好似再說,這讀書的苦難真的算是結束了。
季如歌卻是不贊同。
“讀書不是非要你出人頭地,讀書是讓你知廉恥,明事理。你若是不認字,旁人寫了什麼你如何知道?假使賣了你,你也以為人家在塗鴉,樂著幫人數錢。現在你是罪人,但誰又知道以後的事情?讀書的事情不能落下,以後跟著鳳家那幾個孩子,一起讀書。你讀好了,認得字多了,都會有獎勵。”
作為前世享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她,覺得讀書學文化很重要。
所以從娃娃抓起來,刻不容緩。
季皓軒聽後,一愣。
接著撓撓頭:“啊,這樣啊?既然大姐這樣說,那我以後努力讀書就是了。”
見他還聽勸,季如歌點了點頭。
等著季皓軒吃完東西后,便讓他回到季家那邊。讓他記得東西收拾好了,明天一早就要出發,不要懶惰。
“大姐放心,我這就回去收拾。”
其實也沒什麼收拾的,他一窮二白的,身上穿著囚衣,也沒什麼值錢的東西。
季如歌原打算送他一身衣服和鞋襪。
但是她覺得還是要觀望一陣子,若這個熊孩子真的改過了,送他衣服和鞋襪又有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