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該收養戰友遺孤嗎?(第3頁)
宋舒茜繼續說,“不知道你還記得不記得,咱們結婚時,也談過這個問題。
我當時說,我只養自己生的孩子,你還記得嗎?我現在也是這個想法。
我挺自私的,做不到對別人的孩子視如己出,也擔心自己養出個白眼狼,會傷害我的孩子。
安安樂樂都是很重感情的孩子,我不想在他們身邊埋下任何風險。”
衛建國感受到她的不安,將她摟在懷裡,“媳婦兒,這事兒我知道,那倆孩子確實是在老家沒辦法了,才被接到部隊。
也確實是讓大家自告奮勇,主動去養,沒人願意,就只能領導以身作則。
馬政委家,孩子都大了,現在只有關嫂子一個人,上面就直接分在他家。
你放心,我記得的,我不會帶孩子回來。”
做為枕邊人,宋舒茜瞭解衛建國,今天他沒有給肯定的答覆,就說明,他也做不了主。
烈士的孩子,總要有人管。
宋舒茜問,“部隊為什麼不建個孤兒院,我們可以捐錢,讓這些孩子一起生活。
就生活在家屬院,大家一起看著,也不會出現虐待孩子的情況,平時上學什麼的和家屬院的孩子一樣。
孩子們也不會有那種寄人籬下的感覺。”
衛建國也覺得這樣是可以的,如果再有孩子的話,就可以建一個。
“我去寫報告,如果再有的話,可以這麼做。這樣對孩子和家屬都好。
被迫養孩子,和擁有一份照顧孩子的工作,心態是不一樣的,行為也不一樣。”
宋舒茜說,“部隊不是每個月都會給未成年烈屬補貼,這筆錢可以用在孤兒院上。如果不夠,軍嫂們可以捐款,咱們家可以多捐點。
到時候不僅孩子,還可以讓失去孩子的老人住進來,老人和孩子們也可以相互陪伴,成為彼此的依靠。”
衛建國越想越覺得這個主意好。
昨天商量兩個孩子去向時,所有人都拒絕。他們回家的時間本來就少,對家庭有所虧欠,如果還不經妻子同意,往家帶孩子,給妻子增加負擔,就太不是人了。
兩口子說定了,宋舒茜才放心。
但她也沒完全放心,看來有必要做點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