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溫 作品

第570章 彩禮事件談崩

接下來的日子,我騎著於朋給我的小摩托車每天早上06:20起來,6:30出發,騎到一個通勤車經過的地方,等車。

然後坐著通勤車去快遞公司上班。

在快遞公司的工作其實不是很累,因為以前有工作經驗,所以,快遞公司的老闆讓我首先做了客服,說過段時間可以升為客服經理。

當然我的能力還是不錯。

只是每天都是天黑出發,天黑回家。

吃飯也都是在快遞公司。

這樣我也少了一筆開支,不用在家買菜做飯。

可是這樣於朋不樂意了。

他qq聯繫我:怎麼以後不做飯了,至少晚上做飯啊,要不然我吃什麼?

我真想說:你回家啊!我以前不在這兒你吃什麼?

可是我有點怕他,怕他生氣。

多麼懦弱的我,不知道當時怎麼就不反抗呢?

為了他晚上吃飯,我在一個月休息2天的時候會買很多菜放到冰箱裡,晚上7:30到家給他做飯。

他是18:00下班,不過他回來後要在網絡上調試聲卡,這是他的副業,所以他沒空煮飯。

另外更奇葩的是,他的工資我從來沒見過,他說要存起來還錢給他爸。

就是當初去我家的時候在他爸那裡借的錢,還有這次工作時交社保的7900,加一起也就是塊錢。

(奇怪吧?其實這時候我也奇怪,他爸給他錢需要還?不過這句話我沒問過,我覺得可可能他們家有他們家的生活模式吧!)

一天,因為快遞公司停電了,我下班比平時早一些,六點就到家了。

打開門卻發現於朋正躺在沙發上玩遊戲,桌上放著打包回來的飯菜空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