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溫 作品

第381章 可悲的結局(第3頁)

 可是這個幹部男孩子同樣單身,為什麼他不能娶她呢?

 原來他的經濟條件根本就負擔不起一個家的費用,還別說雙胞胎寶寶。

 他的父母就是在家種田,他自己一個月的工資也就勉強夠他們一家人生活。

 因此當他聽說女孩子懷孕後,他就慌了。

 才想到置她於死地,而那個女孩子還憧憬著和他結婚的時刻。

 後來在他被認定為因剝奪別人生命而定為死刑的時候,聽公安部的人說,他後悔的哭了。

 他在臨死前說:他的兩個寶寶,太可憐了。

 他打了自己無數個耳光……

 有用嗎?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不管男孩子女孩子,在交往時都多一些理智,少一些戀愛腦。

 戀愛,雙方父母同意,提親,訂婚,結婚,懷孕生娃。

 這些程序對了,基本不會有大問題,當然如果雙方婚後性格不和也是沒辦法。

 只是在談戀愛初期,不要輕易同居,這對誰都有不好。

 不管男女,新鮮期過了,就會很容易出現問題。

 那我們為什麼不選擇溫火慢煮的方式把愛情過渡到婚姻,再到親情。

 在時間裡瞭解對方,在瞭解中接受對方。

 這比較合邏輯吧?

 當然我的想法只是我的想法。(僅供參考)

 我只希望,大家,在談戀愛時多一些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