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溫 作品
第164章 阿陽同學-阮文俊的3個女友(3)(第3頁)
他妻子說:我的家。我愛走不走,滾別吵到我孩子。
阿俊這時也說話了:阿春,我就是帶朋友回來,你生這麼大氣幹嘛?不行就離婚嘛!孩子你帶走。我不要。
他妻子哭著說:朋友?都勾肩搭背的啦!還是朋友。我告訴你,你就不是人,你連你女兒都不要。以後你肯定會遭報應的。
他說:報應不報應你別管,反正我不想要你了,你快點滾,我和我的小寶貝要在這裡生活。
……
他們吵了很久很久。
孩子也哭了很久很久。
為了不吵到不到一歲的孩子,他妻子阿春萬般無奈下聯繫了一個朋友來接她走了。
這時候我想,如果是我,我覺得我會把孩子安頓好。
然後在一個風高月黑的夜晚,等他喝酒喝多了,然後在他某些重要的部位給他幾刀,讓他一輩子沒法找女朋友。
狠吧?可是對於我曾經的他,我做不到。
這樣已經結婚還外面彩旗不斷的行為,我真的嚴厲譴責。
如果我有傳說中的異能,我想把這些渣男全部收入囊中,然後讓他們拼命賺錢,一天23小時都工作,再把這些錢拿給那些被傷害過的貧窮的女孩子用……
小說看多了。
別想了。
後來呢?
她妻子去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