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都能被她想到這種藉口(第2頁)
李曉峰微笑著衝樂馨兒豎起了自己的大拇指,樂馨兒白了他一眼,但臉上卻出現了一絲紅暈。
公訴人:“我反對,反對辯方律師進行誤導性的辯論,受害人當時處於酒精麻醉狀態,在受害人無力反抗的情況下,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樂馨兒又出示了一份證據道:“這是一份當天對受害人血液酒精含量的報告,從這份報告顯示,受害人當時不處於醉酒狀態。”
公訴人:“我反對,每個人的耐酒精程度不同,有些人可能是千杯不醉,但還有一些人,可能一杯酒就會醉倒!”
“可受害人顯然更偏向於那種千杯不醉的群體,我這邊有受害人同事和朋友的一些供詞,這些供詞都可以證明,被害人的酒量好得很,這點酒,根本就不足以讓她造成麻醉的程度。
另外,我這邊還有酒店房間隔壁客人的供詞,根據他們的供述,當天案發的時候,案發房間內,沒有聽到隔壁房間的動靜。
我親自到兩個酒店房間測試過,酒店牆壁的隔音效果很一般,如果受害人發出了呼叫,隔壁可以很清晰的聽到。
如果公訴人對這一點有異議的話,我建議大家可以一起去這兩個房間裡聽一下,這樣大家心裡也就有一個基本的概念了。”
法官:“公訴人對這一點有異議嗎?沒有異議的話,就不必浪費時間了,大家的時間很寶貴!”
公訴人:“我方對這一點沒有異議!”
樂馨兒得意的看了李曉峰一眼,信心滿滿的繼續說:“綜合以上證據,我方對於受害人的供述還有一點疑問。
那就是,既然我方當事人的器官上沒有受害人的體驗,那我方當事人體內的dna物質是怎麼進去的呢?
後來我又得到了一份新證據,就是從案發房間的垃圾桶,找到了一個一次性的透明塑料杯,裡面卻有我當事人的dna物質。
因此,我方有利於認為,我方當事人的供述才是事實的真相,這起案件,我方當事人才是受害者,也請受害人解釋一下,這些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