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第3頁)

 林可姍滿不在乎地擺擺手:“管他什麼來頭,歌好就行。合同也不用簽了,我看他就是個學生,還是我的忠實粉絲。” 

 “憑我的魅力,招招手,他就屁顛屁顛把歌給我了。” 

 “不不不,這首歌不能按分成模式,而且必須籤買斷合同。”經紀人一臉嚴肅地開口:“林小姐,我有預感,這首歌未來的收益可能破千萬。” 

 “就算分他百分之五,也得分他十幾萬。” 

 “那多虧啊,還不如現在花幾萬塊錢買斷這首歌的版權。” 

 “哎,不用啦,我們得把錢用在刀刃上。”林可姍自信地搖頭:“反正賺了多少,他一個新人也不知道。” 

 “到時候賺了錢,再給他一萬塊錢打發了就行。” 

 “別忘了我的背景,一個普通的學生,能拿我有什麼辦法?” 

 想到林可姍的背景,經紀人深以為然。 

 幾十億集團的千金,可不是一般人能惹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