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594章
這個罪名很好理解。
如果犯人犯了殺人罪,官員受賄後幫犯人脫了罪。
事情敗露後,官員會因為包庇死刑犯而犯有殺人罪。
簡單來說,就是罪名連坐。
這種制度的好處是震懾力強,讓基層官員不敢輕易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壞處也顯而易見。
為了不讓事情敗露,官員辦案時會想方設法把案子辦成鐵案。
當時官官相護,翻案本就不易。
辦成鐵案後再翻案的難度可想而知。
可見萬惡的封建王朝是多麼的腐朽不堪。
泉州知府犯了難。
不放鄭成功走,鄭彩會衝進來把鄭成功搶走,可能會殺他們滅口。
放了鄭成功,如果鄭成功最後被認定有罪。
朝廷追究起來,他會因為縱囚而犯有殺人罪。
“這這”泉州知府想說些什麼,可又不知道能說什麼。
只能不停地說這字來緩解尷尬。
可他越是這麼說,越覺得尷尬。
到最後,泉州知府索性破罐子破摔了:“顧大人你隨便吧,反正不放人的是你,鄭彩會把賬算到你的頭上!到時候出了事可別怪我沒提你!”
不等顧炎武說話,門外再次響起鄭彩的聲音。
他大吼一聲:“到底開不開門?再不開門我可就要殺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