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559章
崇禎二十六年五月初二。
在內閣首輔謝三賓的運作下。
南下審理徐文爵,朱國弼,劉孔昭等人私鑄大明圓寶案的三法司成員終於定了下來。
分別是御史宋權,以及刑部右侍郎和大理寺右寺正。
其中御史宋權負責帶隊。
在得知自己是主審官後,宋權差點哭出來。
等其他人離開後,他找到謝三賓,哭喪著臉哀求道:“大人饒命,我知錯了。”
這句知錯讓謝三賓很是費解,他問:“知錯?知什麼錯?”
宋權流著淚說道:“我不該在巡鹽的時候給自己留那麼多錢,應該如數上交才對。我回去後就把銀子交出來,求謝大人換個人去南京。”
我滴媽,還有意外收穫!
謝三賓高興得差點蹦起來。
不過他好歹是大明朝的內閣首輔,戶部尚書。
很快就冷靜下來。
謝三賓拍了下宋權的肩膀:“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不管交不交銀子,你都得去。”
“大人,我實在不想去啊。”
“為何?”
宋權繼續哀求:“會死人的!劉孔昭是操江提督,朱國弼是漕運總督,徐文爵負責操練南京京營士兵。如果沒罪還好,若是有罪他們肯定會在結案前對我們痛下殺手,然後毀屍滅跡。”
“此一去,必然凶多吉少!”
“呵呵,”謝三賓笑了:“我當什麼事呢,原來是這種小事。”
宋權哭訴道:“這可是人命關天的事,怎麼可能是小事?”
“我給你出個主意,你看看行不行。”
“謝大人請講。”
“案子雖然是在南京犯的,但審案地點不一定是南京,你可以在南京周圍找個地方審案。”
宋權眨著眼睛想了想,沒有好主意。
他問:“大人能不能推薦一個地方?”
謝三賓呵呵一笑:“我看徐州就不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