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86章
怎麼補崇禎二十四年的虧空呢?
大明內閣首輔範景文早有所準備。
辦法有三個,分別是巡鹽,捐官和查貪!
大明有六個運司,去年巡查的主要是長蘆運司和兩淮運司。
今年查山東和兩浙。
在查稅的同時,捐官也同步進行。
如果這兩項收入加起來還無法彌補朝廷的虧空,那麼他就開始查貪,用查貪的錢補虧空。
範景文是一個很在乎名聲的人。
所以他不會以查貪的名義抄官員的家。
畢竟史書上的字都是文人留下來的,他要是那麼做,會被史書貶的一文不值。
不抄家怎麼搞錢呢?
他有辦法。
歷代王朝包括大明有一種恤刑制度。
聖人以仁治天下。
為了彰顯聖人的仁,歷朝歷代的律法中都有一條針對老、幼、婦女等犯人的減免刑罰的制度。
又稱恤刑。
這項制度始於漢,初衷是體恤弱勢群體。
實施時卻變了樣。
以唐代為例,犯人犯了罪之後可以用財物贖刑。
說白了就是花錢免罪。
如果被判了笞刑,贖刑需要一斤銅。
如果被判了死罪,贖刑需要一百二十斤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