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73章
作為泉州府的通判,顧炎武不但要負責海防事宜,還要兼管走私一事。
李山向他揭發施琅走私,合情合理。
“你確定他走私的是火藥?”顧炎武又問。
“確定,我看到一清二楚。”
顧炎武提醒:“朝廷對火藥的管控並不是特別嚴,畢竟這玩意還可以製作煙花爆竹。所以只要數量不是特別多,就不能算走私。”
“多,太多了,至少有十幾萬斤!”漁民李山嚥著唾沫說道:“前些天我親眼看見他的人將火藥密封裝船,並親自護送出海。”
“你是怎麼看到的?”
“我當時就在碼頭上往船上搬火藥,而且親自搬了幾十箱。”
“也就是說,施琅是你的僱主?”
“算...算是吧。”李山結結巴巴地回答道。
“你為什麼要揭發僱主?僱主走私,你幫著搬貨也算幫兇。”顧炎武開始尋找漁民李山的破綻。
他之所以這麼做,主要是確認案件的真實性,排除被人下套當槍使的可能。
聽說自己是幫兇,李山頓時慌了。
他斷斷續續的說道:“我...我就是...就是一個幹活的,怎麼能...能算幫兇呢?”
“知法犯法,就是幫兇。”顧炎武繼續施壓。
李山更慌了,立刻跪在地上邦邦磕頭,口中不停地說恕罪饒命之類的話。
看著李山發自內心的恐懼模樣,顧炎武心裡有了七八分把握。
他先是用言語安撫李山,等對方情緒穩定後才繼續問道:“你為什麼揭發僱主?”
“幹完活他不給錢!”
“不能吧?”顧炎武心存疑慮,“這種錢他都敢剋扣?沒道理啊!”
見顧炎武有些不信,漁民李山急了,開始說道:“五天前的早晨,草民按照約定來到月港給一艘貨船裝貨。”
“在搬運時不小心摔壞了一個箱子,裡面的火藥撒了出來。在看到火藥的那一刻,草民才知道乾的都是殺頭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