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6章(第3頁)

 “壞了,”宋權突然想到一件大事。

 他只想著給謝三賓錢了,忘了給崇禎分錢。

 這是天大的事!

 國庫的錢是國家的,不是崇禎私人的。

 崇禎私人的錢都在內帑裡。

 想到這,宋權立刻坐不住了,立刻回到驛站數銀票。

 數完之後,宋權開始思考分給崇禎多少錢以及如何給。

 給上級送錢行賄是一門技術,給皇帝送錢“封口”既是技術也是藝術。

 此次巡鹽他一共收穫了六百萬兩。

 其中三百萬兩讓管家送給了戶部尚書謝三賓。

 能收這麼多錢少不了東林黨官員的幫忙。

 謝三賓作為東林黨實際的魁首,要給東林黨官員好處。

 按理說東林魁首是錢謙益,可是他年紀太大再加上沒有官職,所以只是名義上的魁首。

 在實際行動上,很多東林黨官員開始唯謝三賓馬首是瞻。

 剩下三百萬兩銀子,宋權並沒有獨吞的意思。

 他能在南直隸巡鹽,收稅,賣官。

 南京官員沒少出力。

 年關將近,該送的禮還是要送的。

 多了不說,至少得拿出五十萬兩銀子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