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746章(第2頁)
騎兵無論進攻還是撤退,都是跟著扛旗兵走。
現在己方扛旗兵被射殺,他們不知道是繼續進攻還是立刻撤退。
“明軍的鳥銃射程也太遠了吧?百步距離就能殺人?”一個蒙古騎兵大聲喊道。
“不止射程遠,威力還大呢!穿雙甲的扛旗兵死了好幾個!”另一個蒙古騎兵心有餘悸的回答。
“扛旗兵死了,咱們怎麼辦?”
“候補扛旗兵來了,大傢伙跟上!”
隨著候補扛旗兵進入戰場,蒙古騎兵停止了騷亂。
在精湛馬術的加持下,蒙古騎兵由密集陣型快速轉變成分散陣型繼續衝鋒。
他們三人為一小隊,並排衝鋒。
中間的騎兵攜帶鉤鐮槍和弓箭,左右兩側的騎兵則是腰刀加弓箭的傳統組合。
遠距離用弓箭殺敵,近距離是用鉤鐮槍和腰刀進攻。
鉤鐮槍除了進攻殺敵還有一個用途:撤退時救走受傷落馬的同伴,或者勾走他們的屍體。
這種行為除了信仰因素作祟外,還有利益摻雜其中。
蒙古人規定,奴隸帶回蒙古人屍體後立即得到自由,並獲得戰死之人全部牲畜。
蒙古人奪回同伴的屍體後可獲得其全部家產(包括妻妾)。
救回受傷的同伴可獲得其半數家產。
因為明軍是首功制度,功勞全憑敵人的腦袋數量。
有時候一場仗下來殺了不少人,可是打掃戰場時就是找不到敵人的屍體。
所以這種政策對明軍影響很大。
不過明軍也有撿漏的機會。
蒙古人會把屍體放到閒置馬匹的馬背上轉身逃跑。
由於顛簸的原因,有時候屍體會從馬背上掉下來,追擊的明軍就能割下屍體的腦袋回去領功勞,又稱“撿屍”。
當然這種機會可遇而不可求。
砰!
雙方距離五十步時,明軍騎兵的三眼銃開火了。
密集的彈雨帶著破空聲砸向蒙古騎兵。
前排穿甲騎兵承擔了大部分傷害,並給其他騎兵創造了放箭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