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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距離滅國還有七天?他坐吃等死了-第536章(第3頁),佚名,月如中文

第536章(第3頁)

 如此殘酷的現狀,豈能不讓他生氣?

 看著低頭不語的百官,崇禎怒氣消了一些。

 也不是所有的官員都這樣。

 大明朝還是有好官的。

 遠的不說,內閣這幾位大臣就幹得不錯。

 “孟兆祥。”崇禎開始點名。

 “臣在。”

 “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宋權誣告內閣首輔李邦華一事,該如何處置?”

 “按律應罷官為民,可宋權是言官,按律不應因言獲罪。”孟兆祥解釋道。

 明代言官承襲宋制,可以風聞言事。

 只要想,在沒有任何線索的前提下,可以隨時隨地彈劾各級官員。

 出了事還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不過...”孟兆祥皺了下眉頭,“此事確係誣告,又有人證在場,按律應受反坐罪名。”

 明代的誣告反坐罪名比較有意思。

 例如甲誣告乙殺人。

 當誣告罪名被證實後,甲就要承擔誣告乙時所用的罪名。

 也就甲因為誣告乙殺人,而犯有殺人罪。

 用小孩子的話來解釋就是罪名反彈...

 孟兆祥話音剛落便得到了眾人的贊同:“誣告反坐,請陛下將宋權革職問罪。”

 牆倒眾人推,在場的大臣們紛紛表態。

 就連在背後指使宋權的勳貴都表態要將宋權趕出朝堂。

 宋權頓時心寒如冰。

 崇禎看著先是被當槍使,後又被拋棄的宋權,心中暗笑不止。

 大明的朝堂就是這般殘酷。

 一旦沒有了利用價值,同伴會毫不猶豫的將其拋棄。

 就在所有人都以為宋權要被革職問罪的時候,崇禎發話了:“宋權身為言官不謹言慎行,反而誣告朝中大臣,不得朕心。”

 “罰俸一年,以正視聽。”

 ......

 早朝一直持續到將近中午才結束。

 退朝後,百官表情各不相同。

 最多的表情是疑惑。

 他們疑惑那麼喜歡殺人的崇禎為什麼放過了宋權和王弘柞。

 讓他們更加疑惑的是,他們愈發猜不透這位皇帝的心思了。

 退朝的路上,劉文耀在人群中找到李邦華:“李閣老,方便說話嗎?”

 “你說。”

 “能把百官留在皇城過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