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34章
“他壓榨衛所士兵,貪墨軍餉,與商人勾結販賣朝廷禁賣的物品,據我所知有火器,火藥,鐵器...”
良久,丁義才將心中的不滿全部說出來。
閻應元不露聲色的問道:“丁將軍有證據嗎?”
丁義無奈的搖了搖頭。
在大明朝辦案,理論有兩種證據。
人證或者物證。
但凡謹慎之人都不會留下物證,而人證作證時會因為主審官的一句空口無憑被否決。
就在丁義認為閻應元和吳致遠是一路貨色時,閻應元說話了。
“本官相信你說的都是實話,所以本官決定當著所有士兵的面,揭露吳致遠的罪行,如何?”
丁義激動的站了起來:“多謝閻大人秉公處理,在下感激不盡!”
“慢著...”見丁義要走,閻應元喊道:“既然要查辦吳致遠,需要丁將軍幫個忙。”
“什麼忙?”
“丁將軍有八百邊軍精銳,為防止吳致遠反抗導致兩敗俱傷。本官打算將丁將軍的手下全部借調過來,以備不時之需。”
丁義頓感不妙。
名義上是借兵,實際是剝奪他的兵權。
難道他和吳致遠真的是一夥的?
丁義搖頭否認了那個猜測,閻應元很會帶兵,有些東西是裝不出來的。他對手下的將士特別好,不可能與吳致遠同流合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