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97章(第3頁)
“再往後,朝廷將製作火器的權利交給邊軍,他們要麼鑄造技術不行,要麼將領貪墨,製造的魯密銃甚至不如工部的好,所以魯密銃到現在都沒有什麼戰績。”
崇禎寒著臉思考片刻後,重重的哼了一聲。
幾十年前那些人死的死,埋的埋。
如果想追究責任只能挖墳了。
當務之急是製造合適的火器,追究那些反而會浪費人力物力。
既然有三種火器能穿破建奴重甲,理論上同時製作才好。
但以工部目前的製作速度,不現實。
火炮和佛朗機銃暫時也不考慮,這玩意的殺傷力雖然足夠,但弊病十分明顯:重。
炮兵需用馬車、牛車牽引才能轉移戰場。
在平原地帶,一旦與步兵軍陣分開,這些炮兵將會成為建奴騎兵的活靶子。
“朕給你兩個月時間,在不耽誤其他常用火器製作的前提下,最多能製造多少魯密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