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785章(第2頁)
文件指出,雲州市委、市政府、市直機關、各部委辦局、各縣區共有公務用車8650輛,每輛公務用車一年的保險、油費以及車損加起來約為50000元,再加上司機的工資福利,每輛公務用車一年的支出大概要花費13萬元左右。
8650輛,僅公務用車一年的支出就達到了100多億,幾乎佔了整個雲州市財政收入的125。
而且還誕生出來了一種新的腐敗方式:“公車腐敗。”
公車在維修費用和汽油上面,明顯的和私家車不可同日而語。不少人把自己所買的私人物品通過維修和加油等方式報銷,變成了合理的支出。
然後是公車私用現象氾濫,雲州市的不少景區甚至夜總會門口都停滿了公務用車,影響壞、群眾意見大。
一輛公車除了上班時間領導在用外,下班時間後,司機又把公務車當成了私家車。
公車腐敗的另一個現象是高配。
按照規定,曾經出臺過一個排氣量和價格限制:
省部級:排氣量不超過30升,價格不超過45萬元。
副省部級:排氣量不超過30升,價格不超過35萬元。
一般公務用車:排氣量不超過20升,價格不超過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