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640章(第2頁)
不久,zong紀委網站發佈公告:
近日,經調查核實,原廣南省副省長趙江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在面臨黨紀國法的嚴懲之際,選擇畏罪自殺。
趙江在擔任廣南省副省長期間,喪失原則立場,嚴重違反紀律和法律法規。其主要違紀違法事實如下:
一、貪汙受賄。趙江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他人賄賂,為不法商人在項目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和公平競爭環境。其受賄金額巨大,涉及眾多領域和項目。
二、插手工程。趙江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建設,通過指定承包商、操縱招投標等手段,為特定關係人謀取鉅額經濟利益。這種行為不僅嚴重違反了工程建設領域的相關規定,也極大地損害了公共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工程質量安全。
三、買官賣官。趙江毫無政治操守,將d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斂財工具,進行買官賣官的違法交易。他破壞了幹部選拔任用的正常秩序,嚴重汙染了政治生態。
鑑於趙江已畏罪自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作出如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