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578章(第2頁)
“以靳開雲、靳開雨、靳開晴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團伙,利用部分國家公職人員的包容庇護,以暴力手段,陰謀實施故意殺人及對政府機關縱火,嚴重的擾亂了東山市的社會生活秩序,公訴機關指控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經東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論決定,依照刑法第293條、232條等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判決如下:
被告人靳開雲、靳開雨、靳開晴犯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縱火罪,合併執行,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是後話
就在向遠方投案自首的第二天,廣丘縣委書記丁二虎、縣長何竹、縣財政局局長劉長興、縣農業農村局局長鬍鋼先後向東山市紀委投案自首。
市紀委又專門派出兩個工作組進駐市公安局和廣丘縣,隨後各種消息紛紛傳來。
公安系統方面:
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李長樂被帶走留置審查;東湖區副區長兼公安分局局長遲明先被留置審查;市公安局中山分局政委廖吉、市中區副區長兼公安分局副局長王時雲、青山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樹平,雲龍縣副縣長兼縣公安局局長龍華,還有20多個派出所所長,被市紀委專案組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