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396章(第3頁)
可他們兩個人那天晚上就是一場普普通通的互毆啊。
錢有為突然感到脊背發涼,難道是刑事拘留?
如果是刑事拘留,那就是打架鬥毆導致嚴重的人身傷害或惡劣的社會影響,可能會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涉嫌刑事犯罪的拘留一般可以達到14天。如果案情重大複雜,拘留時間可以延長至30天,加上報請批捕的時間,最長可以達到37天。
不會吧?
石貴陽敢這樣子玩?
李光光和王猛知道的事情太多,在裡頭夜長夢多,萬一在裡面胡說八道的話,那就更麻煩了!
如果是這樣,那就千萬不能掉以輕心,得想辦法告訴在裡頭的李光光和王猛,在裡頭什麼都不能亂說,儘量犧牲自己,保全他人,就是坐個幾年牢也沒有問題,等出來後
這幾年坐牢的損失肯定會給,而且只多不少,到時候一樣吃香的喝辣的,想找個女人,肯定也是輕飄飄的。
反之,如果在裡邊亂咬,肯定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到時候死無葬身之地!
思來想去,公安局以前安長林當局長的時候,自己還能和他說得上話,現在換成了劉明光,之前覺得他在公安局也就是個透明人,和他幾乎沒有打過交道,再說了,這也是徐雨萌的人,和他說,說了,和沒說一個樣。
不行,還得請蘇部長出面!
錢有為決定還是要打電話給蘇凌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