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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六章 無法無天(第3頁)

 “君為臣綱”說的就是皇帝應當是大臣們的表率,因此普通人的禮儀,皇帝都是必須要遵守的。對於國家大事,皇帝是不能一人獨斷的,而是應當與眾大臣商議後做出決定。 

 萬曆年間,明神宗朱翊鈞創下了連續二十八年不上朝的記錄,原因是當時發生了明朝歷史上著名的“國本之爭”。大臣們認為應當按照祖制立皇長子朱常洛為太子,但是萬曆並不喜歡宮女所生的朱常洛,而是欲立自己的寵妃鄭貴妃之子朱常洵為太子。此舉遭到了大臣們的激烈反對,萬曆皇帝和大臣們為立太子一事爭執了足足十五年,許多大臣因為諫言太過激烈,遭到皇帝的貶斥甚至是杖打。最終,萬曆皇帝妥協了,不得不立皇長子朱常洛為太子。 

 明朝已經建立了一套完備的內閣首輔制度,皇帝也要被大臣監督,很多國家大事的決策都要經由內閣,而不是皇帝一個人說了就算數,所以那些脾氣大的皇帝往往選擇不合作,比如嘉靖和萬曆這爺孫倆,在這兩朝,也是那些文官最活躍的時代。 

 明代皇帝受到的約束卻是越來越多,皇帝自己私下的詔令叫“中旨”,意思就是沒有經過六部更沒有內閣的票擬,即需要六部或者內閣的批覆意見,對於這種“中旨”,文臣往往會將其視為偽詔而不奉,甚至那些文臣還會以不奉召為光榮,認為可以讓自己青史留名。 

 而明朝具有封駁權力的就是內閣和六科的給事中,具體流程就是以皇帝名義發出的制敕,內閣或給事中要對其進行核查,審查有無不妥之處,如發現不當時,可以封還並奏報。無誤則抄發到六部執行,因此,在皇帝聖旨下發之前進行監督和審核,具有明顯的預防性。 

 也就是說,哪怕崇禎皇帝想動田弘遇,都輕易動不了。而朱興明,卻把他一刀給殺了。 

 朱興明確定是瘋了,膽大包天肆意妄為到無法無天的地步。一時間,舉國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