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乞討
民以食為天,首先要解決的是國內百姓的溫飽問題。溫飽問題不解決,後患永遠存在。
唯獨與解決了溫飽問題,使得百姓們吃穿不愁。那麼,國家才會安寧。
西寧衛轄左、右、前、後、中五個千戶所,除右千戶所設在碾伯以外,其餘都設在西寧城內。西寧衛隸屬於陝西布政使司,同時又受分巡西寧道和分守西寧道的節制。
宋獻策帶著東宮衛的人去鎮守西寧衛,通過馬隊和駝隊重新開啟茶卡鹽道,可以為大明帶來一筆可觀的財政收入。
對於如今急於要輸血的大明王朝來說,是一件雪中送炭的大喜事。
是以,當朱興明把書信送到北京城,崇禎皇帝一看,喜得直拍桌子,連稱大善。
然後就是要鹽引,這可是朝廷合法憑證。鹽引是宋代以後歷代政府發給鹽商的食鹽運銷許可憑證。
【儘量簡單一點描述】“鹽引制”,即商人花錢購買鹽引。明代,由於邊關缺糧,執行“開中法--鹽引代幣”。鹽商們需要送運糧食到邊關,再從各個封疆大吏的手中換取他們手中的鹽引。
鹽引的商屯就是就地在邊疆種地屯田,獲取的糧食向朝廷購買鹽引。這樣就解決了邊疆軍糧的問題,商屯東到遼東,北到宣大,西到甘肅,南到交址,各處都有,其興盛對邊防軍糧儲備以及開發邊疆地區有一定作用。根據明朝政府的需要,除用糧米換取鹽引之外,有時也可用布絹、銀錢、馬匹等換取,但以糧換取是主要形式。
可惜,崇禎皇帝時期的鹽引禮崩樂壞,處處被盤剝貪汙,早已不復往日。
皇室、宦官、貴族、官僚們見持有鹽引有利可圖,紛紛奏討鹽引,轉賣於鹽商,從中牟利。這一現象被稱為“佔窩”。這種現象愈演愈烈,破壞了開中制度,也嚴重影響了大明政府的財政收入。
朱興明要做的,就是向那些既得利益者開刀。
可能你會覺得小小的鹽引犯不上和國運牽扯在一起吧,《明史·鹽政議》就曾經記載當時的鹽業內資本非常集中,“在廣陵者不啻三千萬兩,每年子息可生九百萬兩。”這還不算“私鹽”的交易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