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問題(第2頁)
就算是廷杖也是有規矩的,一般是打完五棍換一個人,打的大臣鬼哭狼嚎涕淚橫流。有的,當場就被打死,或者落下終身殘疾。
而這次,崇禎皇帝並沒有下手太重,每個臣子責打了四十大板。即便如此,許多臣子已經慘叫連連了。
活該!
第二日,崇禎皇帝依舊沒來上朝。而這次,彈劾孫傳庭的奏疏更是風起雲湧,群臣竟然爭先恐後。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大明朝被大板子的臣子雖說會有性命之憂,然臣子們還往往以此為榮。
這就夠奇葩了,為什麼呢。原來,那時候的文官認為死於諫言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情。自古以來,忠言逆耳,賢臣會因為君主不聽利國利民的真心之言而受到處罰。在當時流傳著一句話,“雖見辱殿廷,而朝紳視之,有若登仙”,諫言被杖責雖然在朝堂之上受辱,但是卻有了忠臣獻言的美名,仿若登仙一般。
這些沽名釣譽的昏官,為了自己所謂的名聲,居然爭先恐後的跟皇帝對著幹。唯恐自己不夠出名,彈劾孫傳庭的奏疏,一個比一個猛。
他們覺得,法不責眾。即便是被皇帝打幾棍子,自己至少能名揚天下了。來吧,我的屁股已經準備好,就等著你的大板子落下來了。
嘉靖時期,竟然還出現了將一百多人同時杖責的奇觀,擺成一排,哭天搶地,血肉橫飛,十餘人當場嚥氣。
可那是嘉靖,他們現在面對的是崇禎。
好了傷疤忘了疼的官員們,這次加倍的爭先恐後。崇禎皇帝也沒跟他們客氣,挑出了為首的二十四人。
這次,這二十四人心裡美滋滋。捱了打,啷個哩個啷的馬上就能名揚天下了。我這是忠言逆耳利於行,打吧,打的越狠越出名。
然而,這次崇禎皇帝沒有規定大板子的次數。而是,詔書上直接就兩個字-杖斃!
也就意味著,這二十四人,直到打死為止。
這一下,皇極殿的群臣們徹底傻了眼了。這皇帝真是夠狠啊,二十四個臣子,說杖斃就全部杖斃了。
群臣們嚇傻了嚇呆了,驚恐寫在每個人的臉上。畢竟,名聲雖重要,可命若是沒了,你還要個屁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