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貨大聯盟 作品

第三十一章 導火索

 事急從權先斬後奏,必須趁著朝廷尚未反應過來之前。必須趁著崇禎皇帝不知道真實情況之前,朱興明要把軍餉送去遼東。只有軍餉離開了京城,才算是安全。這件事,動作要快。 

 昌平總兵李守鑅,帶著三千鐵騎,護送這二十萬兩白銀入遼東。 

 二十萬兩,真金白銀的其實也就不到八萬兩,其餘的,是會票。 

 我們看以明朝為歷史背景的古裝劇,常常可以看到,劇中人動輒就掏出一疊一疊的銀票。但我們不得不遺憾地說,這是編劇的虛構,其實明朝人是沒有銀票用的。 

 倒是在明初時流通過一種寶鈔,但寶鈔非常快就貶值,以致同如廢紙,沒有人肯用。民間交易,主要使用銅錢與白銀,但在晚明海外白銀流入之前,明王朝的白銀存量是有限的,朝廷又禁止開採銀礦,所以市場中流通的白銀並不充實。 

 明中後期大量白銀從海外流入,這才使得民間白銀交易充實了起來。 

 如果運送的全是白銀,首先,一百萬兩白銀是整整十萬斤。這麼多銀子不但運輸不便,而且還容易路上招賊。 

 還好,明末錢莊已成為一種獨立經營的金融組織,不僅經營兌換,還辦放款,供給簽發帖子取款的便利,原來在兩地聯號匯兌的會票,也成為錢莊發行有鈔票性質的信用流通工具。 

 所以,朱興明他們這次帶著的二十萬兩白銀入遼東。實則大部分都是錢莊的會票,這些會票兩地通用,兌換也是非常方便的。 

 但有一個問題,朱興明的計劃是給遼東八十萬兩白銀的軍餉。而崇禎只給了二十萬兩,也就是說,還有六十萬兩的缺口。 

 這個時候,朱興明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足以能把他老爹氣暈過去的,忤逆不道的決定。 

 那就是,把錦衣衛查抄了陳演、王宗道還有王之心等人的家產,共計六十七萬兩銀子的錢,全部發到遼東去。 

 為此,朱興明去了北鎮撫司,找到了駱養性。 

 “駱養性,查抄這三個狗東西的銀兩何在?” 

 “回太子殿下的話,都在庫房用封條存著呢。下官本想過幾日在和朝廷交接,把銀子送上去的。可戶部遲遲下不來批文,下官也就一直這麼拖著了。” 

 錦衣衛當然不可能白忙活,按照慣例,查抄了三名官員的家產足有六十七萬兩白銀之巨。錦衣衛交上去的時候,朝廷至少也得返回來個幾萬兩銀子給錦衣衛的開支所用。比如立功的獎賞,加班補助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