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昏官(第2頁)
只有給錢才最實惠,拿錢辦事。有了軍餉將士們才會拼命,崇禎只給人家畫個大餅有什麼用。還好他是帶了二十萬兩銀子去的,不然怕是前線將士們要罵娘了。
二十萬兩,這批銀子可是遼東將士的軍餉,容不得半點差池。流寇猖獗,這些銀子由昌平總兵李守鑅帶兵護送就安全的多了。
本來吧,這事崇禎皇帝的聖旨已經下了。但戶部這群狗官僚還想拖。時不我與,朱興明是不想等的。他點了幾個錦衣衛,由千戶夏德超和李浩帶領,去了戶部要錢。
戶部尚書李待問為官清廉,崇禎給遼東將士撥款二十萬兩,李侍問是簽了字的。但到了戶部右侍郎吳履中這裡,被卡了脖子。
這國庫好不容易弄來這點銀子,還沒捂熱乎就被散出去了。吳履中很憤怒,於是他就想拖。雖然明知道有聖旨,這錢必須得出,可吳履中就是想拖。
朝廷的辦事效率那叫一個慢,這種事其實屢見不鮮。這個世界上除了貪官清官,還有一種叫做昏官的傢伙。
貪官可恨,至少拿錢能給你辦事。清官受百姓擁戴,自不必說。最可恨的就是這種昏官,他們或許不會大肆貪贓斂財。卻喜歡把給他人添堵,作為自己的畢生事業。
比如這個吳履中,戶部掌管天下土地、戶籍、賦稅、財政收支等。按照程序,崇禎下了聖旨,戶部各部官員還得簽字蓋章,然後才能提取國庫的銀兩。
吳履中則是不疾不徐,今日不是沒帶公章就是還有其他工作。總之,就是拖著不給你簽字蓋章。
朱興明催了幾次,此人依舊是我行我素。這就不能忍了,於是朱興明帶了錦衣衛,直闖進了戶部衙門。
錦衣衛辦案,是無人敢出來阻止的。戶部的官員有點孱,因為錦衣衛出現的時候,就會有人要倒大黴。
結果,朱興明帶著錦衣衛就到了吳履中面前。眾人齊聲起身行了禮,吳履中還不知道是專門找他的:“太子殿下前來,不知有何貴幹,還請殿下明示。”
“吳履中,我問你,聖旨給遼東將士撥款二十萬兩軍餉,你為何壓著不發!”朱興明在他辦公的桌子前怒指著他,直呼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