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派我來寫書 作品

第三十九章:石猴再訪海龍宮,江流天賦驚大聖(第2頁)

 但沒在此解釋太多,他轉移話題:“此地雖離狼澗洞不近,卻也不宜久留,先走再說。”

 “恩公,不妨先摸摸屍?”胡玉玉忽然提議道。

 “摸屍?”江流兒看向熊都頭屍體。

 那一身甲冑恐怕價值不菲,那兩個翁金大錘,單是賣鐵都能賣幾貫錢吧?還有獸皮腰帶、銀令牌、染了血的絲綢內襯……

 一人一狐面面相覷。

 江流兒開始扒熊都頭的甲冑,胡玉玉則抽出獸皮腰帶,他們又尋到了個錢袋子,沉甸甸的。

 對比熊都頭的體型,確實只是個小錢袋子,但對比江流兒胡玉玉的體型,是大袋子哩。

 倆人立即打開一瞧——好傢伙,放有好幾貫錢!

 一枚枚銅錢被繩子串起,像幾條鐵蛇!

 “恩公,我們是不是破偷盜戒了?”胡玉玉與江流兒相處多日,如今也算知曉佛門八戒。

 “他已死,便不算偷。”江流兒為此事定性道:“這些好東西,放在這兒只會便宜了妖怪。一些壞妖怪拿著它們只會去害人,我們先將它們拿走,那是在變相的救人哩!”

 胡玉玉表示支持:“恩公說得對!”

 一人一狐拖著一大堆戰利品,興致沖沖鑽出山林,來到了最近的集市。

 在當鋪掌櫃瞠目結舌之下,令牌、腰帶等物,皆被江流兒賣了出去。

 至於那甲冑與甕金錘,當鋪掌櫃死活不要。

 “少俠,您就放過我吧,我只是小本生意,不想造反呀!私藏甲冑是謀逆的大罪呀!”

 在當鋪掌櫃要哭出來的表情下。

 江流兒只好悻悻帶著甲冑與甕金錘離開了。

 江流兒嘆氣道:“這律法不合理,甲冑和武器而已,怎算謀反呢?若我日後,與唐皇李世民結拜為義兄義弟,定建議他改了此律法。”

 胡玉玉則專心致志數著銅錢,她數了小半響,喜笑顏開:“恩公,咱們發財啦!”

 江流兒心中鬱悶瞬間散去,他連忙一問:“咱們現在有多少錢了?”

 胡玉玉比了五根手指:“五貫錢!”

 “嘶!”

 許是窮慣了,江流兒竟比殺了熊都頭還開心,他說道:“快綁起袋口,莫叫人見著了。”

 尋常小娃真不一定拎得動五貫錢。

 可江流兒一把就提起來了,他興沖沖地道:“我們今晚不用住山洞了,可以住客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