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吾 作品

第1734章 皇帝腦子不正常,想錢想瘋了




                自由遷移有自由遷移的好處。

    諸如官府不用勞心勞力,準備好安家費的銀子和農具種子等等就行了,其他的百姓自己搞定。

    可這次和之前不一樣,之前還是在華夏境內,這次則是向境外,百姓自發遷移也不是不行,問題是你能擔保中途不會被隱匿起來的仇敵大明的諸國貴族和百姓們襲殺。

    要知道,諸國都是有火器,萬一有一些會火藥配置的人配置了大量火藥在遷移隊伍中引爆,那麻煩就大了。

    其次,自行遷移的過程中環境的安全,每天一人一泡屎一泡尿,一條路線數萬人,想想那種場面,遷移隊伍所過之處,臭氣瀰漫方圓數里,很容易出問題。

    再者,百姓所需糧食等等極大,沿途城池被突然而來的遷移隊伍賣空,會對本地造成極大的不方便。

    還有諸如發生口角的打架鬥毆、貴重物品被偷盜、搶休息地盤、到目的地的跑馬圈地、仗著大明正統百姓身份聯合其他諸國百姓等等。

    官府統一遷移,才是最好的選擇。

    想了想之後,崇禎看向群臣:“既然諸位愛卿都沒有想法了,那朕在補充幾點。

    第一、遷移的時候採取自願原則,但一個大家族的共祖父的成年兄弟必須要有留守的,最多允許走一半。

    第二、遷移百姓人數較多、形形色色,整個過程中要秉持公正,對打架鬥毆者罪加一等、偷盜者罪加兩等、劫掠姦淫者斬立決。

    第三,各地府縣不得強迫百姓報名遷移之事兒,凡是自願報名遷移的百姓,府縣給予了遷移憑證和安家費就視為達成協定,到期反悔的均已逃避徭役兵役罪論處

    第四、讓工部和工業研究院出面告知各布政司的代耕、取水車等授權的商人,讓他們自行協商、組織工匠進入中南諸國,負責遷移百姓所需的代耕、取水車以及鋤頭、鐵鍬等等的打造工作。

    通知瓷器、陶器的商人、窯口,負責百姓所需鍋碗瓢盆的製造。”

    “對這兩點要求,一是想去的商人必須取得工部頒發的製造公據和戶部頒發的行商許可憑證,否則全部視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