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吾 作品

第1729章 富日子好過,窮家難當(第2頁)

    若是按這個標準,五百萬百姓中四成男丁是兩千萬兩,婦女和孩童三千萬兩,合計五千萬兩白銀,算是路上的吃喝等等,大約在六千萬兩。”

    “陛下,臣以為可行,既然已經給了,也不在乎多這一千萬兩白銀!”

    “對,百姓們自發的去,朝廷也省事兒,皆大歡喜。”

    “陛下,臣以為範尚書的提議合理,大明境內自耕農和佃戶平均月入一兩到一兩二錢,按一兩二錢算,十兩銀子差不多是八個月的工錢。

    而農村一套帶豬圈、廁所、半分小院的一家五口的土木坯房也不過二三兩銀子,哪怕弄點磚石最多不會超過五兩。

    遷移按日均三十里算,快則三個月、慢則四個月的時間,按這麼算男丁的補償蓋個房子還剩餘五兩,五兩足夠他們置辦所需的傢伙事兒了,而婦女和孩童的十兩就能直接存起來了。”

    ps:有記載的是崇禎十三年有個叫傅尚志的人賣房,位置在正陽門大街,一座小型四合院,兩間朝南,兩間朝北,一間廂房,賣價只有三十三兩,北京的一座四合院才這麼點銀子,農村那就更便宜了。

    “相比於力盡不知熱但惜夏日長的幹農活,日行三十里的趕路就不算什麼了,而且趕路我們雖然不能讓他們吃太飽,但肯定比他們自家吃的要好。”

    “哈哈,搞不好遷移路上還可能長胖了!”

    “諸位,這只是我們的想法,可畢竟這是背井離鄉數千裡,百姓們怎麼想都不好說!”

    “給安家費不足以打動他們,那給地呢?人均五畝,男丁和婦女都一樣,甚至……孩童也都給五畝,而且半價!”

    “黃大人,您這小氣了吧,學學太祖時期,直接免費用!”

    “如果這還不夠,那就前三年不用交稅,第四年到第五年半稅,第六年開始再交全稅!若是荒地,交稅就再推遲三年。”

    “你們、你們……感情不是你們管著國庫,可勁的霍霍?”

    “畢尚書,您這不對了,您讓人家背井離鄉數千裡,多給點好處怎麼了,都是大明的子民,別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