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1章 毛遂自薦,束水攻沙(第3頁)

    為了治河,歷朝歷代都設有專職的衙門,唐朝的工部下有水部,宋朝的工部下有都水監,元朝有都水監、行都水監、總治河防使等。

    到了大明一朝那就更多了,除了工部所屬外,還有漕運衙門、河道總督衙門、河西務十三衙門等等。

    總得來說分為四類,直屬中央的地方衙門外都水監、行都水監等,地方上駐守的中央官吏有河堤謁者、河堤都尉,元代總治河防使、總督河道等,

    地方上的有都水從事、水曹、水利僉事、水利同知等等,以及地方上的基層水官如渠堰使、堰長、斗門長等等。

    治河名臣更是數不勝數,其中最為出名的就是潘季馴了,被稱之為千古治黃第一人,四次總理河道,治理黃河、淮河、運河。

    提出‘以堤束水,束水歸漕,以水攻沙,以清刷黃,借黃濟運,淤灘固堤,統籌兼顧,不棄故道,建壩減水,分洪防溢’的方案。

    基於‘固堤為防河之第一要義’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堤防河工體系。

    提出“晝防、夜防、風防、雨防”和“官守、民守”的四防兩守制度,其方法沿用到後世。

    留下的《河防一覽》、《宸斷大工錄》、《兩河經略》、《兩河管見》、《總理河漕奏疏》等一大批治河保漕等書籍,在後世都是水利上的煌煌鉅作。

    崇禎是實在沒有想到這位水利大佬的親人竟然還在朝中任職。

    “陛下聖明,潘大復就是潘季馴的長子,潘季馴四次擔任總理河道的二十年中,其長子一直跟在身邊,上至河南,下至南直隸,都有他的影子。

    潘季馴病逝後,神宗便讓潘大復擔任通惠河道提督,負責京畿一帶的水利。

    臣以為,以潘大復的淵源家學以及跟隨潘季馴治河的數十年的經驗,是能夠勝任水利水務總署副官一職的!”

    “先其他幾位說完了,在確定!”

    崇禎點了點頭看向範景文:“範愛卿,你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