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水淼 作品
第24章 債主(第3頁)
陳忠義伸出手,讓夥計們停手。
他打量著秦徽音,咧嘴說道:“小丫頭片子還挺聰明。本來你娘有幾分風情,要是願意做我十五房小妾,這五十兩銀子就算了。不過我現在改變主意了,你年紀還小,再養幾年也能當老子的小妾,不如你跟老子去陳家享福,這五十兩銀子我就當聘禮了怎麼樣?”
“呸,做什麼夢?”李桃花呸了一聲,“今天誰敢動我家閨女,老孃就和她魚死網破。”
說著,她拿下掛在那裡的鐮刀,朝著他們比劃著。
“你這女人的確勾人。要不是因為你,老子才不會借給你男人五十兩銀子。老子知道他還不上,這不是打算用你抵債嗎?”陳忠義說道,“不過你女兒比你划算,還是把你女兒帶回去抵債。聽說你是帶著閨女嫁給唐大富的,我幫我們養閨女,你們好好過日子,是不是更好啊?老子真是
個大善人。”
“陳老闆,你借給我繼父五十兩銀子,對吧?”秦徽音淡道,“請問一下,這五十兩銀子拿來做什麼了?我們怎麼沒有瞧見?”
陳忠義用老鼠眼盯著她:“小丫頭片子,你想抵賴?可惜啊,老子也不蠢。你爹借了五十兩銀子,我可是讓他畫押了的。”
“拿來瞧瞧。”
陳忠義把借據拿出來,放在她的面前:“識字嗎?要是不識字,我找人來給你念念。”
“不用了,我識得幾個字。”秦徽音說著,看著借據上的字。
她看完所有的文字,皺起眉頭。
寫這個借據的人心思縝密,寫得非常詳細,讓人挑不出錯來。最後的手指印應該是唐大富的。她看向唐大富時,他羞愧地低下頭。
“娘,你見過這五十兩銀子嗎?”秦徽音問。
李桃花瞪著唐大富:“沒有。他被抬回來的時候只剩那身血衣,連一個子都沒有見著。剛開始他一直昏迷不醒,七八天醒後才說借了銀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