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鯉魚仙人 作品

第四百一十七章 事(第2頁)

    “所以這玩意兒是怎麼填錯的?六歲小孩是怎麼拿到圖章的?怎麼貼上郵票的?他又怎麼知道這正好可以要300箱鹽汽水?”

    【所以這種事還是挺稀罕的這小孩模仿能力還挺強的。而且他好像看到自家的額度記錄了?所以照著上限用鹽汽水的價格做了個除法。嘿~~300箱就來哩。真是個小天才。】

    “所以這事現在解決了嗎?”

    【沒有。我看了後面的討論,照理說這些物資是絕對絕對不可以轉賣的。被發現了會直接下罰單,工作恐怕也要出問題。但是如果不回收一點成本的話,這筆開支對他們家還是太大了——最關鍵的是還沒地方放,回頭佔道了又要交罰金,送人又不太捨得。不過到最後,有人提出了救星一般的建議:建議他去江寧縣衙上個文書。】

    “那有什麼用?”

    【這個就是問題的關鍵。剛才戚園提醒了你一下,不要老是往羅馬式的行政系統上靠,就和這個有關。我發現縣衙的事務相當有彈性,因為縣令對一縣事務的裁量權力是非常大的——在規矩上稍微有些問題,但倫理上合適的請求,你去縣衙裡面都能辦到。因為知縣有權力從倫理方面進行一些柔性的裁量。有縣衙裡面的人還確實去找知縣問了一下。】

    “結果呢?”

    【知縣給了個初步的方案:反正鹽汽水是基本物資,縣衙也要採購的。所以趁著沒有雨水弄溼巷子,他趕緊來一趟縣衙開個聽證會,然後讓把這些鹽汽水入縣衙的庫,然後他折算一下把縣衙的米給他發過去。】

    “這也行的?他有必要幫這個忙嗎?”

    【有兩個原因。如果施行羅馬法的話,這種沒道理的請求一般是不會管的,因為這完全是個人事務。但是知縣是父母官,你們江寧縣的知縣好像是個六十歲的老頭子吧,按年紀來說別說父母,做爺爺都夠了。知縣辦事就得和羅馬那邊的行政官反著來——不是‘能不管就不管’,而是‘只要能管的就一定要管’。要不然一縣之內但凡有個頭疼腦熱的,都可以說是知縣本人作為不力了。】

    “那另一個呢?”

    【另一個是論壇上的大家都開始要準備幫他了,還有小報來採訪他。如果讓大家通過互助來解決這件事的話,那麼縣衙會相當沒有面子。兩個原因加起來,才會讓知縣一定會把這件事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