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做戲言 作品
無影無蹤(第2頁)
相較於沉不住性子的柔妃,嫻貴妃和明妃倒是內斂的多,只在太后面前侍疾,除了必要的噓寒問暖外,並無絲毫僭越或是過分的討好。
案情查了多日,仍然毫無進展。
婚宴當日的婦人,消失的無影無蹤。
當晚在場之人,岳家人不說實話,國公府也不能在這個節骨眼上,抓了岳家啊下人聞訊。
皇帝看著堆積的奏摺,不勝煩悶,直接下令:
秦嶽兩家婚事取消,秦宗衡杖刑三十,國公府賠償岳家銀錢,鋪面,莊子若干。
秦國丈看著賠償數目,面色晦暗不明:
“這是賠了國公府近一半的身家啊。”
秦宗良接過細看:“陛下雖要的多了些,可畢竟留了情面。此舉,不光給足了岳家臉面,也顧住了國公府,保住了姑母和太子。”
秦國舅:“幸虧當日依你所言,沒在堂上辯駁,反倒示弱請罪。要不然,太后的病只怕是會加重,國公府就成了眾矢之的。只是衡兒,這頓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