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再赴義烏招兵
第二天,沈雲嵐和春香兩個人從台州回來了。看兩個人的氣色,此次台州買房之旅似乎並不順利。戚繼光一問她,春香立刻講起了此行的經歷。
春香、雲嵐找到老通判,看房子、討價還價。交了錢,拿到房契地契,就差去官府辦理過戶手續了,半路突然殺出個老通判的侄子。
這小子也想要老通判的房子,給的價錢只有春香出價的六成。按說春香給了錢、拿到了房契地契,這房子已經算是戚家的了。老通判卻忽然毀約,寧可低價也要給他侄子!
任憑春香怎麼擺事實講道理,老傢伙就是不賣給她,非得給他侄子,還把購房款一文不少退給了春香。過戶手續沒辦,房子還是老通判的產業。春香就算再不滿意,也不能強迫人家。
興沖沖去買房,卻功虧一簣、掃興而回,春香、雲嵐能高興得了才怪。回來一見到戚繼光,就氣呼呼的講述台州買房的委屈。
“老爺,你說,那老通判是不是老糊塗了?放著到手的錢不掙,非要把房子送給他那侄子。他那侄子也不是個東西,貪圖老頭的房子。”
“這種不仁不義、坑害親戚之人,應該好好治治!你出面,去找台州知府宋志,把那宅子要過來!”
戚繼光聽完哭笑不得,這種事他怎麼出頭?買賣自由。人家願意賣給他侄子,別說給的錢少,就算是白送,那也是人家的權利。你讓我去找台州知府,用權利去強迫人家?這不是以權謀私、強奪百姓財產嗎?這種事我能幹嗎?
“春香,你覺得,我能因為這件事去找宋志。用台州府的名義,強行命令那退休的老通判把房子讓給你嗎?”戚繼光說話的語氣中,已經帶出了一些責怪。
春香多聰明,馬上聽出來戚繼光話語中的不滿。立刻意識到買房子這件事,自己做的大概是不對。她正想著怎樣化解尷尬,翠翹已經過來抱住了她。
“春香姐,咱家又不缺房子,何必非要去台州再買?他不賣,那是他的損失。與我們有何想幹?你要是在這裡住膩了,想換個地方新鮮一下,咱可以去義烏嘛。”